网站公告 |
|
产品目录 |
消声器系列
滤水器系列
除氧器
胶球清洗装置
除污器系列
加药装置
减温减压装置
挡板门系列
其它产品
|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新闻中心—液氮系统、空压站和水处理系统热力除氧器工艺设计条件? |
|
液氮系统、空压站和水处理系统热力除氧器工艺设计条件? |
液氮系统、空压站和水处理系统热力除氧器工艺设计条件?
1、总则 要求参与竞标的单位,根据“ATB-PU PROJECT”大气热力除氧器( D-5301)询价书所提供的工艺要求以及设计条件,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 2 所询购的设备或材料清单 表 2-1 卖方供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D-5301 大气热力除氧器 1 3 主要规范和标准 大气热力除氧器(D-5301)设备设计制造应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设备制造主要遵循以下技术标准: 《管法兰和法兰管件》 ASME B16.5-2017 《压力容器》 GB150-2011 《压力容器建造标准》 ASME VIII-1-2017 《火电厂除氧器运行性能试验规程》 (DL/T 1141-2009) 《锅炉除氧器技术条件》 (JB/T 10325-2002) 《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第 7部分:除氧器》 (NB/T 25016.7-2013) 《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2008) 《化工企业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HG/T20653-2011)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DL/T5054-2016) 《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 (SH/T3059-201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SH/T3010-2013)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 (SH3022-2011) 上述规范和标准应为最新版本,买方要求卖方严格执行以上标准和规范,但不限于采用上述标准和规范外的其它标准和规范,具体由双方商议确定,若使用文件与标准规范存在冲突,对使用文件的任何变更和(或)增补,应书面澄清或申请偏离,并应在制造前得到批准。 4 适用文件及文件优先级 4.1 适用文件 当出现分歧和矛盾时,应依据下列文件的排序(前优后劣)释义并裁定其最终的效力。所列文件应全部是最新版本。 1)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技术谅解和备忘(如会议纪要、传真等); 2)合同生效前,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对本询价的偏离、澄清及选择项; 3)本询价; 4)本文附录中的数据表; 5)本文附录中的技术规矩; 6)引用的相关标准; 4.2 文件优先级 在询价和合同执行过程中,若询购技术文件、订单与国家、行业及其它标准发生矛盾时,供货商应在设计和制造之前提出澄清申请。文件的优先级应按询购技术文件所列顺序执行。 5 卖方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5.1 供货范围 表 5-1 大气热力除氧器(D-5205)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除氧塔 台 1 Φ=Φ600mm,H=1200mm 1.1 塔内件 套 1 筒体、隔板、旋膜管、双流连通管等 1.2 组件 套 1 篦组、填料等 2 水箱 个 1 Φ1200×2600mm 2.1 内件 套 1 水封管、蒸汽导管、配水管、再沸腾管、防旋板等 3 阀门、仪表 套 1 配套压力、温度、液位仪表及电磁调节阀等 注:卖方负责供货边界内所有工艺设备(含设备本体、阀门)、填料等的供货。卖方提供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和调试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卖方提供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材质、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 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2 检验及试验 中标方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对设备的材料、联接、组装、工艺、整体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安全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发标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的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经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的各个阶段均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阶段的检验和验收,中标方通知发标方派员参加。 最终产品中标方通知发标方派员验收,中标方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发标方在中标方处进行出厂前的设备验收,经发标方同意后方可发货,发标方的验收不解除中标方的责任。 本设备要求中标方向业主提供质量保证的检验、试验程序说明书和质量保证计划及验收合格标准。供货设备及附件必须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操作性能良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中标方在交付设备时应同时提供质量证书和试验合格证明。中标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特殊工具等。其数量应满足二年操作及维修用。 交付的备件、易磨损件必须提供制造图及技术说明。 5.3 文件/资料 中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定后 7日内以书面形式(样本、图纸或传真)向业主提供设备的设计所需资料及辅机样本,并提供电子版文件。中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业主检查认为不能满足要求时,中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补齐,由于修改所拖延的时间由中标方负责。 供货时每台提供随机资料两套/台,包括装箱资料、产品质量说明、设备运行操作手册、产品说明书等。中标方设备安装前,应向业主提交设备的材料及焊材合格证书,竣工图,操作、维护说明书,合格证书,水压、试验及气密试验合格证书等。 6 技术要求 6.1工作范围 除氧器成套设备包括:远传氧含量在线分析仪、设备筒体、隔板、旋膜管、双流连通管、篦组、水封管、蒸汽导管、配水管、再沸腾管、防旋板、控制阀门及安全阀等。 6.1.1买方工作内容 1)负责除氧器设备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 2)负责提供相应的凝结水、蒸汽、电、仪表风等动力到除氧器主体设备界区内与卖方装置接口对接。 1)负责装置基础、公用工程、消防设施的施工。 2)负责除氧器主体设备的二次搬运、保管及就位安装。 3)负责现场仪表至控制室线缆及桥架的购置与敷设。 4)负责除氧器主体设备及管线的保温。 6.1.2卖方工作内容 1)负责除氧器成套设备的供货。 2)负责提供相应的凝结水、蒸汽、仪表风等基础设计条件。 3)负责除氧器主体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和调试。 4)主体设备基础条件的提供。 5)负责提供设备筒体、隔板、旋膜管、双流连通管、篦组、水封管、蒸汽导管、配水管、再沸腾管、防旋板、控制阀门及安全阀等的购置、安装、调试和设计条件及参数。 6)提供设备相关资料。 6.3 系统性能参数要求 6.3.1 大气热力除氧器采用旋膜除氧器,设备数量:1台; 6.3.2 大气热力除氧器额定出力:10t/h; 6.3.3 大气热力除氧器进水压力:5MPa(g); 6.3.4 大气热力除氧器进水温度:20~80℃; 6.3.5 大气热力除氧器进汽压力:1.0MPa(g); 6.3.6 大气热力除氧器进汽温度:250℃; 6.3.7 大气热力除氧器进汽量:0.3~0.6t/h; 6.3.8 大气热力除氧器工作压力:0.02MPa(g); 6.3.9 大气热力除氧器工作温度:104℃; 6.3.10 大气热力除氧器出水溶氧量:≤0.01。
|
|
|